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振兴发展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总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责任,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精准发力支持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八个振兴”,较好完成了省十四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据快报统计(下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6亿元、增长8.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76.7亿元、增长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1.6亿元、下降8.5%;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9.6亿元、增长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2亿元、下降3.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1.4亿元、增长23.4%。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增长30.2%,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增加带动;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亿元、下降10.7%,主要是省级留用专项债券额度总体减少影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8亿元、下降63.7%,主要是2022年部分市(地)一次性转让国有企业股权抬高基数影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7亿元、下降56.5%,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减支。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下降43.7%,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影响;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4亿元、下降97.9%,主要是2022年省本级一次性拨付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抬高基数影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91.7亿元、增长1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22.5亿元、增长12.5%,本年收支结余369.2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国家企业养老金保发放借款305亿元后,结余64.2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49.2亿元、增长13.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80.2亿元、增长11.4%,本年收支结余369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国家企业养老金保发放借款305亿元后,结余64亿元。
1.法定债务限额及余额。全省法定债务限额为8520.4亿元,其中:省本级970亿元,市县级7550.4亿元。预计2023年末全省法定债务余额为8497.3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其中:省本级968.2亿元,市县级7529.1亿元。全省各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均未突破法定债务限额。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02.8亿元。按类别划分,发行一般债券1116.3亿元,发行专项债券986.5亿元。按品种划分,发行新增债券921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181.8亿元。平均发行期限13.6年,其中:一般债券12.9年,专项债券14.8年。平均发行利率2.89%,其中:一般债券2.85%,专项债券2.94%。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投向。全省共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2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5亿元,专项债券596亿元。按级次划分,省本级留用79.2亿元,转贷市县841.8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1157.8亿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893.1亿元,主要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偿还,到期支付利息264.7亿元,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偿还,全省法定债券到期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兑付风险。
一是早出快落财政“政策礼包”,力促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综合施策稳企惠企。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60亿元,三轮“双稳基金”担保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投放467亿元、惠及企业近2万户,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318.2亿元、占全部采购份额的89.1%,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靠前发力扩大内需。省级筹集540.6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促资金使用提速增效,财政资金到位率达94.2%,有力推动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哈绥铁客专、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完善落实促消费财税政策,哈尔滨市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推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引导开展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500余场,发放政府消费券达6亿元、带动消费120亿元。持续扶持文旅产业。省级统筹7亿元,兑现落实创意设计、冰雪经济、文旅招商引资等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夏季避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强化全域全季旅游资源宣传推广,助力我省成为最热门冰雪旅游目的地,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5.1%、213.8%。
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助力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省级筹集“三农”投入规模超1500亿元,推动全省粮食生产“二十连丰”、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加力提升粮食产能。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868.6万亩、治理黑土区侵蚀沟9000条、补贴耕地轮作2616万亩;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等惠农补贴,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在全部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国首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省农业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累计担保等指标稳居全国前列;积极应对局地洪涝灾害,补助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加力扶持“四个农业”。支持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助力扩大“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品牌影响力;创新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扶持壮大玉米、大豆等5个重点产业和食用菌、预制菜等7个特色产业;持续助力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累计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农业产业强镇69个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6个。加力推动乡村建设。扎实开展海伦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两类国家级试点试验,助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44个、红色美丽村庄8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现“七连增”,连续五年在国家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次。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引导,加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持续赋能产业振兴。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产业领域政策和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省级筹集55.3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力保障“4567”现代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创新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征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持续赋能创新驱动。全力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连续三年增长20%,支持实施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和“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868个;助力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净增高新技术企业825家。省级筹集39.6亿元,全力保障实施“头雁”“春雁”“龙江学者”等计划,助力“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持续赋能改革开放。省级筹集101.1亿元,持续助力深化国企改革,全力保障解决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运营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助推“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支持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互市贸易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创新招商办展支持政策,支持举办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绿博会等活动,助力“百千亿”特色园区提升承载功能,促进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增长。
四是倾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增进龙江人民福祉。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投放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5.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9.1%。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小学、初中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20元、940元,支持1156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144所县域薄弱普通高中扩容改造,持续推动高职院校“双高”、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落实新冠患者医疗费用财政补助、医务人员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公立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40元和89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助推实施考古勘探发掘、文物保护利用等重点项目48个,支持成功申办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多措并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689元/人月和483元/人月,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1916元/人月和1478元/人月。助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筹集管理,支持全省发放租赁补贴17.7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490套,开工改造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36.8万户(套);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实施燃气、供热、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583个。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化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资金保障,支持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快速筹集下达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助力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温暖过冬。
五是强化绿色龙江建设投入保障,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省级筹集82.6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动城镇生活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建和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实施,我省连续四年位列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优秀等次。助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财政支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级筹集133.6亿元,推动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推进三北防护林、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支持营造林129.45万亩,修复治理草原36.1万亩、退化湿地1万亩,双鸭山市入选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完成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整体验收。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发展城市热电联产热源及智慧供热,扎实推动佳木斯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助力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依法接受审查监督。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落实及其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主动对照预算审查监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省预算联网监督要求,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高质量办理涉及财政的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0件,按时办结率、沟通覆盖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修改、废止财政管理制度152件,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加力打造阳光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和透明度持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