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扶持院校、骨干高职院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甘肃省首批试点高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和兰州理工大学(酒泉)校区,迄今已有30年办学历史。
学院以创建全国一流高职院校为奋斗目标,大力加强内涵建设, 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体”、“甘肃绿化模范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等多项荣誉,逐步奠定了区域性职教龙头的地位。
学院秉承“修身笃学,精艺尚能”的校训,提出了“以专业结构匹配产业结构、人才质量匹配企业需求、办学条件匹配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匹配合作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办学思路。确立了“创建区域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打造全国知名院校”的办学目标。明确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的成才和未来发展服务”,“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培养理论够用、技能娴熟、素质优良、诚信敬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
校园占地 1912亩,建筑面积 2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 66.97万册,固定资产约4亿元。设置“九系、一校、四部”共14个教学部门,开辟战略性校外实训基地169个,建成校内实训中心10余个,配备实验实训室(实训车间)9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4685.5万元。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996人,本科在校生530人,截至目前,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3%以上。
学院开设高职专业59个,应用型本科专业2个(兰州理工大学设置),拥有国家级重点示范专业6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入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4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获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形成了以新能源为品牌,土木、化工、机电、农牧、旅游、财经、医护、学前教育等为支柱,各专业门类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架构了国家级、省级、院级重点专业梯状体系。
拥有专任教师424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1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24人,双师素质教师141人,聘用教职工46人,外聘兼职教师132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职教名师)2人,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4个,甘肃省园丁奖3人,甘肃省教学名师2人,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2人。
建成院级以上精品课程78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级精品课7门,院级精品课65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5门。参与完成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和作物生产技术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同主持建成了全国职业教育新能源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获批实施了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子项目。
建成了国家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甘肃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和酒泉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成立了独立法人资质的酒泉新能源研究院,建成了甘肃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光电应用行业技术中心、酒泉市新能源产教示范园和甘肃省新能源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与德国汉斯·塞德尔基金会合作成立了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了甘肃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牵头组建了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
依托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和甘肃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重点面向西北五省区承担职教师资培训项目。近五年来共举办职教师资培训及“双元制”专题讲座99期,1719人次。选派教师赴德国、美国、新加坡等海外培训88人次。与德国HALMA老年护理职业专科学校合作开办老年护理专业高职本科贯通教育,有效加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
组建了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吸纳76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加,促进了校际联合和校企合作交流。先后拓展敦煌种业、金风科技、山东蓝海酒店集团、复旦大学、重庆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就业、科研合作单位120余家,建成金风学院、蓝海学院、大禹学院、盐湖学院等一批虚拟学院,加强了与省内外兄弟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学院新发展,2017年我院招收了来自德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老挝、蒙古国等六个国家的42名留学生,他们的到来将为我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近五年,承担并完成各种科研立项109项,共有32项学术成果获奖,其中省部级奖励8项,厅局级奖励24项;获得各种专利32项;全院教职工主编、参编各类著作、教材87部;师生共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其中SCI收录7篇。
2. 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