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丰东路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医科社区吉丰东路66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桦东路校区: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特殊乡镇洋草沟村吉桦东路168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园艺社区深圳街86号。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资助外,学校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校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填报我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专业清”录取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依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