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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彩票官网·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

发布时间:2024-01-14 | 作者:杏彩彩票官网 浏览次数:15次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股价稳定预案、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1亿元。

  公司未来3年的分红回报规划为:本公司在上市后3年内,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和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为了回报股东,同时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5,388.81万元、19,217.66万元和22,396.5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1%、23.14%和22.2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3%、23.01%和22.12%,比重较高。公司的境外业务拓展受当地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当地法律法规和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018年以来,中美两国贸易摩擦加剧。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产品出口美国形成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2%、0.95%和2.51%,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手出口美国的订单金额合计为265.14万美元,占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的比重较低,中美贸易摩擦对于公司目前经营的影响总体较小。中美双方已就经贸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阶段性和解协议,但是未来如中美贸易关系再次恶化或摩擦进一步加剧,则在投标过程中,公司相较于全球其他地区竞争者的价格优势会被削弱,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金属压力容器系列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市场需求和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平均约为6-12个月,在相关合同执行期间,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国际主要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商在高端金属压力容器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尽管公司在国内处于行业前列,且取得了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与众多跨国企业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为18,757.37万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12%和12.09%。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1、3.66和4.69,整体维持较高水平。在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中,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重为15.01%,主要客户为炼油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工、核电及太阳能发电、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虽然上述客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但是不排除客户出现没有能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导致公司面临坏账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按同一控制下主体统计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73%、60.84%和61.78%。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有如下两点:1、虽然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但炼油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工、核电及太阳能发电、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的投资规模大,大型项目较多,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较高;2、公司始终不渝地执行“科技强企,服务全球”的发展战略,努力生产高端产品并服务高端客户,大力开发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集团客户,承接主要客户的订单金额较高,主要客户的收入占比相应较高。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规模较大、实力雄厚、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覆盖面较广。虽然公司近年来不断拓展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新兴领域,不存在对单一行业或单一客户的业务依赖,但是若公司主要下业景气度下降,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客户发生较大的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订单承接量萎缩或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32,714.81万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12%和21.09%。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订单进行生产,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商品、在产品均有对应的订单支持,原材料中除少量通用材料外,其他原材料均有对应的订单,通常不存在滞销或订单取消的情况。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已足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但是不排除未来存货仍有跌价的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比重较大,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境外收入分别为25,388.81万元、19,217.66万元和22,396.5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1%、23.14%和22.2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3%、23.01%和22.12%。由于公司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有所影响。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较各年初的变动幅度分别为-1.62%、6.69%和2.59%,由于各年度的汇率非单向变动,且公司外汇款项陆续结算,使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01.16万元、-323.59万元和-493.91万元。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又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若未来国内外疫情进一步反复或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的具体风险包括:1、物流运输存在因交通管制延迟或中断的风险,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销售产品交货期有延迟的风险;2、销售订单减少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风险,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公司积极采取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以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主要订单均正常履行。虽然公司2020年度新增外销订单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所减少,但公司客户结构均衡,客户资源丰富,新增订单总额未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新增9.18亿元和10.32亿元订单,总体仍呈现增长态势。2021年度,公司新增外销订单2.08亿元,较2020年度已明显回升,增幅为95.91%。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1-6月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1647号《审阅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锡装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已经审阅)和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6月(已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比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647号),公司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和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和股东权益较2021年末分别增长了16.85%和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