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塑料购物袋产品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流通领域48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38082-2019、GB/T21661-2020等标准的要求,对塑料购物袋产品的封合强度、厚度平均偏差、标识、落镖冲击、厚度极限偏差、漏水性、环保要求、提吊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济阳区晟阳百货超市、济南天桥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银座钢城店、商河县中润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济南嘉华购物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区聚恒便利店、济南优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银都店、济南市章丘唐柠百货店、山东鑫城益佳百货有限公司9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厚度平均偏差、厚度极限偏差、标识、环保要求、落镖冲击、提吊试验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